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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波逐流篮球第四ji_随波逐流 篮球

tamoadmin 2024-06-02
1.什么是大学生?2.青春篇走失在记忆里的流浪猫3.《奇葩说》第五季相比前几季有哪些改变?4.求一篇以自己的长处为题的作文[篮球的最好]急急急啊~!5.打了好几

1.什么是大学生?

2.青春篇走失在记忆里的流浪猫

3.《奇葩说》第五季相比前几季有哪些改变?

4.求一篇以自己的长处为题的作文[篮球的最好]急急急啊~!

5.打了好几年篮球,没日没夜的打然后突然之间不再打了的都是些什么人?

6.第四个字是流的成语

随波逐流篮球第四ji_随波逐流 篮球

情在心中流

往事一去不回头

夜深的时候是想你的时候

点点滴滴在心头

明月几时有

爱在心中求

干了这杯相思的酒

心醉的时候是想你的时候

举杯消愁愁更愁

谁能解开这相思的愁

谁又能把这红尘看透

人世间的情来去匆匆

谁又能不让爱随波逐流

谁能解开这相思的愁

谁又能把这红尘看透

枫叶翩翩飞

又是一个秋

片片相思涌心头

明月几时有

爱在心中求

干了这杯相思的酒

心醉的时候是想你的时候

举杯消愁愁更愁

谁能解开这相思的愁

谁又能把这红尘看透

人世间的情来去匆匆

谁又能不让爱随波逐流

谁能解开这相思的愁

谁又能把这红尘看透

枫叶翩翩飞

又是一个秋

片片相思涌心头

谁能解开这相思的愁

谁又能把这红尘看透

人世间的情来去匆匆

谁又能不让爱随波逐流

谁能解开这相思的愁

谁又能把这红尘看透

什么是大学生?

郭晶晶和霍启刚自他们结婚后,一直是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但让大家没想到的是,霍启刚宣布参选议员的消息,让大家很震惊。假如霍启刚成功进入政界,将来很有可能成为特首人选,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最大的赢家不是郭晶晶,而是霍启刚的弟弟霍启山。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地接管家族事业,实现他的理想和抱负。

霍启刚很有涵养

霍启刚是香港著名富豪家族的公子,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富豪。他与跳水皇后郭晶晶的爱情一直为人称赞。而人们真正了解他、喜欢他应该还是他与郭晶晶参加《极速前进第三季》的录制。这个有财、有才的人真的让人觉得很有魅力。

霍启刚很有才华。1979年出生的霍启刚,从小就很聪明。中学时以全A成绩考上牛津大学,获得牛津大学经济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毕业后曾在高盛和所罗门人分析师。2002年,回到香港的他,并没有进去家族企业。而是和朋友一起开公司。现任霍英东集团副总裁。

霍启刚很有涵养。一个人的涵养代表着一个人的人品。他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豪家庭,而这样一个富家公子没有染上坏习惯。为人低调谦和,对人非常有礼貌。生活有规律而节俭。经常有报道,他与郭晶晶一起乘坐经济舱出门,一起去菜市场买菜。而且对于绯闻,当然也有过,但是绝对算是最少的。

身为霍氏家族的长房长孙,霍启刚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因此,当他与郭晶晶结婚的消息一传出,立即引起众人的热议。也许是看中了郭晶晶的冠军头衔,以及她清白的身世,才让霍家最终选择了郭晶晶做长房的媳妇。二人结婚后,也经常在媒体上秀恩爱,一时间让大家觉得二人的感情真的太深厚了。

霍启刚虽然有公司职务的担任,但是他也毫不懈怠的完成这社会的工作,特别是在体育界,他是十分活跃的。这一次,霍启刚宣布参加竞选也是向大众宣布他将要正式踏入政界。

霍启刚如果成功竞选特首,最大的赢家不是郭晶晶,而是他的弟弟

其实霍氏家族在体育界一直都是比较活跃的,霍启刚的父亲也是在体育界有着重要地位的,而霍启刚在体育界如此活跃,现在霍启刚才到40而立的年岁,对于政界的人来说他还是一个青年,如果他成功地进入了政界,那么在锻炼十几年,他绝对是有机会去竞争香港特首这一个位置。毕竟,霍启刚如果成功的进入了政界,那么他在锻炼几十年,那么年龄够了,经验也是十足了再加上这些年来他也是有着十分强劲的能力,而且家族也对他十分支持,那么他的竞争优势可以说直接击败了90%多的人。

霍启刚宣布参加议员竞选的时候,当时郭晶晶也陪同出席了。郭晶晶这几年可以说是霍启刚的贤内助,不仅仅把几个子女培养得非常不错,而且在事业上郭晶晶也一直在支持霍启刚。郭晶晶跟霍启刚的感情也得到了很多人的羡慕。

如果霍启刚可以成为特首,那么郭晶晶也将成为特首夫人,那么社会地位也将更高。不过如果霍启刚真的成为了特首,其实最大的赢家并不是郭晶晶,而是他的弟弟霍启山。为何这么说呢?郭晶晶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人,丈夫可以如何,她其实不太关注。她只是一直默默做好自己而已。不过对于霍启山来说,如果哥哥去从政,那么对于他来说,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

郭晶晶不在乎丈夫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理由非常简单。看看郭晶晶每天的表现,你会发现她根本不在乎丈夫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在富豪圈子里,郭晶晶是唯一的妻子。他有他的主心骨。作为一个独立的人,郭晶晶最适合做自己。但是对霍启山来说,如果霍启刚能够真正在政治上有所改变,那么他将会有很大帮助,也会有完全不同的意义。霍氏家族还是比较传统。家中还有规定,只有慷慨的儿子可以经商,其余的不能经商。在家时,霍启刚与霍启山虽是慷慨之子,但却是长子,次子,家族的继承权一定要有年纪。

但是现在霍启山即将进入政界,他的下一个接班人将是霍启山。这对于他是一份很好的礼物!可见,如果霍启刚进入政界,他对霍启山的直接利益是最大的。并且,霍启山将在未来接任家族事业,在他的领导下,家族将更加兴旺。在霍启刚从政后,两兄弟如何在未来共同成长,是难以想象的。显而易见,霍启刚参议,最直接的功劳就是霍启山。此外,霍启山还将与未来的家族式企业对接,在他的领导下,大家族将有更强的走向。很难想象,在霍启刚的政冶运作下,兄弟二人将如何共同走向未来。

与幸福的霍家长孙霍启刚相比,弟弟霍启山在感情方面,就没有霍启刚那么顺利了

霍启山十几岁的时候就和徐子淇谈过恋爱,很遗憾,这段恋情并没有持续下去。21岁的霍启山,遇到了比他大4岁的章子怡。两人很快就相恋了,霍启山非常喜欢章子怡,但是,如果要结婚的话,章子怡必须放弃事业。那时的章子怡,已经凭借《卧虎藏龙》等**在影视圈初露头角,不甘心的章子怡,最终还是选择结束了这段感情。

对于章子怡因为事业而放弃自己,霍启山整个人消沉了很长时间,然后将自己的重心放在事业上。名校毕业,又有父亲教导,霍启山学东西很快,没两年,就担任了霍英东集团的副总裁,和哥哥霍启刚平起平坐。之后,霍启山又和捷克模特Lea谈起了恋爱,这段恋情不仅让霍启山改变,还开始准备婚房打算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是霍启山奶奶吕燕妮不同意,迫于家里的压力,霍启山和模特女友的恋情再一次以失败告终。

良好的出身并没有给霍启山的感情生活带来任何便利,情场徘徊的霍启山,选择用事业努力让自己变得成熟。看到弟弟在感情上一次又一次的受挫,霍启刚很心疼,郭晶晶还介绍了吴敏霞给他,想有意撮合他俩。也许是对感情失去了信心,霍启山最后把重心放到了打拼事业上!

青春篇走失在记忆里的流浪猫

大学生的定义

大学生的定义为:在校大学生是具备普通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具体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硕博)。即在大学注册入学和接受教育的群体统称,包括全日制和在职业余学习两类,通常为在校生,不含自考生。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一般称大学学历。

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正在接受基础高等教育而还未毕业走进社会的人,作为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大学生代表年轻有活力一族,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栋梁之才。

大学入学方式通常有多种,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为主,还有高中学校保送、大学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多种入学方式。

 

扩展资料:

大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应当热心于改革和开放,有艰苦奋斗的精神,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努力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献身。

应当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增强法制观念,有良好的品德;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出发,以全面培养受教育者高尚的道德情操、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健康的个性为宗旨,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协调发展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活动。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素质教育所关注的是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亦即一个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素质教育下,强调既要有丰富的知识和文化修养,还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也要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奇葩说》第五季相比前几季有哪些改变?

记忆里我曾经养过一只猫,它是棕色的。耳朵很大、胡须很长。背上有块虎斑纹,两只吊稍眼总是在幽暗的地方发出银蓝色的光泽。嘴巴是上翘的丁字型。两撮雪白的胡须在它慵懒的打着呼噜的时候会微微颤动。

我出生在七月一个阴雨连绵的早晨,出生的时候,天降异兆。一道惊天雷霹下来砍倒了不远处一棵歪脖子槐树。顿时火光冲天。树杆从根部烧起,一直朝天空的方向。

我的生母是一个华贵而美丽的舞女,我真的无法想象她是怀着怎样的勇气才决定生下我。当日,她看到这些异象后,非常之惊骇。我猜她一定是一个迷恋邪术的笨女人。

之后,在封建家族姐妹们的劝诫下,她决定找个巫师作法。

那同样是一个烟雨朦胧的清晨,踏着未干的青石板路面,我仿佛看到我的母亲美丽的脸上微妙的表情,和她脚上那双复古式的丝绸青缎绣花鞋。

脚步潋滟,面若桃花,她见到的是那个猥琐的穿着僧袍似的满嘴胡渣的矮个子胡先生。

胡先生第一眼见到我母亲的时候便被她妖冶的气质所惑,他那双色迷迷的眼睛里流露的是内心深处最龌龊的思想。母亲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她只是笑笑。胡先生在青石板上鬼画符般的写下我的生辰八字。大惊之下仓皇的退了几步。

“这....这孩子,命太硬,会克死......至亲。”

胡大师咽了几大口唾液,然后卷起他的包裹像躲避瘟神般的猖狂出逃。

我母亲泱泱的回到家中,二话没说抱起尚在襁褓中的我,失魂落魄的凝视了好久,终于,她一咬牙。抱我出了大门。

养母是在垃圾桶旁捡到的我,她是一个善良的小老百姓,皮肤黝黑发亮,风霜蒙面。额角已经出现一丝丝的细纹。看到我的时候,她蓬头面垢的捡起地上的塑料薄膜一层层的包住我的小身体,松散下来的发髻遮住她的半张脸,只有眼睛很是炯亮有神。

养母是靠捡破烂为生的,养父在附近的工厂里上班,拿最微薄的工资,做最累的活计。他们年过半百膝下无子,就这样,我这个天生的累赘就名正言顺的在人间落了户。

养父母没有读过什么书,取名字只是根据我的来历,我便有了人间最俗气的名字:天赐。

我小的时候很贪玩,跟童年一起的小伙伴们比,我差很多,因为,我没有玩具、没有小人书、没有彩色蜡笔。

于是养父每次从工厂回来的路上都会带回他路过垃圾堆旁捡到的一两件小玩具。以至于很多年以后,当我看《长江七号》的时候,我总是不断的回忆起这段不堪的童年。回忆那个我尚且还能记得的模糊细节。他就是没有带回来一个七仔,于是我的童年并没有小狄过的梦幻。

当我渐渐的长大,我发现了一些异样的东西在潜移默化中慢慢的改变,比如叔叔阿姨看我的眼神,还有同学老师的目光都怪怪的。

只到有一天,养母给我梳辫子的时候,我清晰的看到了这个奇怪的现象,镜子中的我长着一副极致完美的五官,漂亮的肤色,眼神清澈的如溪水,唇红齿白。红润的脸颊上是粉嫩如蛋白的雪色。

“妈妈,同学们都说我跟您长的不像,我不是您亲生的。”镜子里,养母的脸色忽然白了一瞬,放在我头顶的手掌也不知觉的抖擞了。可是只是一瞬间,我看见她笑了笑,皱纹堆砌在眼角,看起来显的更加衰老:“傻丫,这都是在嫉妒咱呢。嫉妒咱丫头长的好。”

晚上的时候,我在睡梦中听到厨房有争吵的声音,是我的养父母在吵架,于是我从床上悄悄的爬起,打开木头的窗户,在透出蔚蓝色夜的月光里钻出窗台,通往橱房的那条胡同很苍白,幽深的延至后院,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那只流浪猫。那个时候它还很小,脉脉的在远处端视我,一声不响,我也沉默的与它对视了半分钟之久,看见它眼睛里发出的绿光在黑暗中更加的妖冶。

我愣了一会,便很快的以敏捷的身姿穿过弄堂闪身在橱窗微弱的灯影下,我身体太小以至于够不到窗台,所以我看不到里面激烈争吵的场面。

“她还太小,什么都不懂的。”这是养父的声音。

“她长大了就会懂了,我们算白养了她了。”我听见养母喋喋不休。

“你小声点,别让孩子听见了......”

他们还在争论。我已偷偷的顺着墙垣原路返回到窗台。那只猫还在,原地端坐,圆圆的有绿色光亮的眼睛,冷冷的与我对视。我眨巴了一下眼睛慢慢的爬进了窗户。

躲进被子里,我的眼前还不断闪现那只猫的眼睛,像圆圆的玻璃球,冷傲的又像妖精。

不久,我的门吱呀一声开了,有光照耀进来,我赶紧闭上眼睛不理不睬。我听见养母轻柔的声音在空气里散开:“丫头,你睡了吗?”

黑暗中我紧紧的闭着嘴巴,眼泪突然毫无意料的簌簌而下。

那只猫后来不请自来的出现在我家的后院,它个头很小,毛发是棕色的,睁着两只圆圆的小眼睛,我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手里正在扒着饭的碗筷忽然“啪”的一声掉在地上,震惊的睁着眼睛看着它。

它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还是很沉默,半饷撇了撇嘴踮起脚大摇大摆的走过来,两只瞳仁里放射出迷离的光。

我一步步的后退,只到身后的一颗石子将我绊倒。它停了下来,眼睛里面的光彩便黯淡了,低下头来,盯着我打翻在地上的饭碗,然后大口吃起来。

后来,后来,我就收养了它。我叫它贝贝。

记得贝贝时常躲在我的被子里睡觉,不管寒冬夏暑。不管我们的初相遇有多么不堪,不管它知道我有多少秘密,但是它一直好像很乖戾。跟我相当的要好。

常常我会对贝贝讲好多话,告诉了它我想离开家到远方去的梦想。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会在无意识的状态里随意漂浮,像天空的云朵,随波逐流。我感觉到这里并不属于自己,它那么的与我格格不入。

我问贝贝的时候,它整天只知道闭眼睡觉,根本对我爱理不理。即使在它睁开眼睛的时候,目光依然柔和,于是我就发现贝贝很快被世俗化了,也许它太累,想告别那段独自流浪和黑暗的日子。

那只寒冷冬夜里的流浪猫,沉默的看着我从窗台爬上爬下的贝贝。

我做了一个梦隐约的好像梦到了S、小沫还有巧儿,这些在以后漫长岁月里已经遗失了好久的人。

那段十几岁的时光,我常常流连忘返,我小心翼翼的,像怕犯错的融入中学校园,也许是我的秉性与这个环境契合,也许我天生就需要一个广袤的世界。

我很爱读书,我渴望里面的精彩世界,我废寝忘食的从一个标点符号看起,甚至是插图都不放过。

大多时数时间,我是一个沉默的孩子,常常一个人发呆,望着天空的方向皱着眉头。只到遇见steven老师。

他是一个高高的个子,戴着金属眼镜很斯文与帅气的年轻男教师。刚从校园里走出来的学生的样子。

我抬起头,看着眯起细长眼睛的老师,然后面红耳赤。

下课后,他叫我到办公室。

在给我倒了杯水后,他也坐下来品着茶,那个下午他没有作为老师去批评一个不守纪律的学生,而是一直跟我聊一些琐碎的事情。像一个大朋友。

“天赐,爱幻想是好事情,但是作为一个老师,我感到很惭愧”

最后,我震惊的看着steven老师做自我检讨。

“学生在课堂上走神,证明老师的课不具备影响力,这本来就是做老师的失责!”

我看着steven老师深深的阴郁的眼神,最终一言不发。

一次在我路过steven老师办公室的时候,我听见他很开心的跟我当时的语文老师说:“天赐是一个很有灵性的女孩子,她的脑海里装着无穷无尽的秉赋”

这句话一直影响了我很久很久,直到我以后参加工作,我一直都在想steven老师所说的“秉赋”是指什么。

可是我还是一直只听steven老师的课,别门功课一如既往的差。

很久都没有看到贝贝了,可是我却莫名其妙的不想回那个“家”。那个被我称之为“垃圾回收厂”的地方。

周末。

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躺在床上看了一会书,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梦里一直有只黑猫在我的身边伸着懒腰,撅着屁股走来走去。不是我家的贝贝却酷似在那个很冷的午夜,我爬过卧房外的弄堂一直与我对视的那只流浪猫,因为一种熟悉的眼神与默契。

我惊的一身冷汗,迅速的坐起来裹紧被子,窗外已经很黑寝室更加暗了,北风吹过木质残破的窗框和玻璃铛铛的响。

我在黑暗里坐了好长一会,才听到一阵敲门声,我以为是S听我的话肯留下来陪我了,于是心里一阵暗喜,也顾不得披件衣服就匆匆的跑到门口,打开门,冷风呼啦一下就吹透了我全身,我从头到脚马上像是被冰冻一遍冷不丁的瑟缩着抱成一团。同时眼前的人也让我为之吃了一惊。

养父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面前,满目的疲惫,从头到脚被冬衣和毡帽严严实实的包裹,只露出一双眼睛,原本干瘪瘦弱的他此刻显得更加矮小粗陋。

我低下头轻声的叫了一句:“爸爸。”几不可闻。

养父只说了一句话:“回家吧,孩子。累了就回家吧......”

那个瞬间我的眼睛里盈满了泪花。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坏最坏的小孩。

我跟贝贝说,我不想着流浪了,我怕走的太远,走的太远就会忘记回来,而我注定是一个有归属的人。

贝贝躺进我的怀里小憩,而我就遥望远处的铁轨,因为有人说过,沿着铁轨流浪的孩子是在寻找幸福。

steven老师说要走了,那天他给我们诵读了最后一个单词的时候便深深的与我们对视了几秒,然后忽然轻笑了一下,他说:“虽然我要离开了,但请大家给我一个笑容算是欢送吧。”

全班都没有笑,我也是,而且感觉鼻腔里一直有东西翻滚着酸酸的,我怕我的眼泪流出来所以不停的拿手帕纸揩着鼻涕,一抬头,不知是出于错觉还是敏感,steven老师不经意的眼神向我投来,虽然只是短短的几秒,但是我还是感觉到了。下课铃声一响,我便迫不及待的追出教室去。

Steven老师看到我后便静静的停在教室前的台阶上,那个时候他还是那么的年轻,一身白色的长袖风衣,大排扣,在阳光下闪着童话般的光辉。

很久以后我跟steven老师开玩笑的时候还讲:“老师站在阳光下的感觉一级棒啊”

当时我的眼泪说来就来了,我像只丑小鸭似的走过去,站在steven面前显得那么卑微。我说:“老师,不要放弃我,我会好好学习了,我会尽快把其他的课程都学好,只是,请你,不要放弃我,老师!”

Steven走过来轻轻的搂过我,拍拍我的头,很亲切,像哥哥的感觉:“天赐,老师会记住你的,你是个好孩子。”

Steven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又回到了课堂发呆,看着一遍遍莫名其妙的数学题,背着莫名其妙的物理公式,连作文课上我都变的没精打采。

我开始伏在案上给steven写一封封莫名其妙的信。

这些信后来都收藏在我的那本日记里,那本上了密码锁的粉红色的硬皮簿。我把钥匙弄丢了,同时也弄丢了一些青春不该有的感情,包括我对steven老师的好感。

原来steven老师是回家结婚了。

有一阵子我常常以泪洗面,不知道为何眼前总是雾蒙蒙的。我想steven老师不会再等我长大了,跟我的贝贝一样离我越来越远......

离开steven的日子我不知道自己存在校园的价值,每天游荡在学校和家两点中心的位置,却迷茫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那年的青春,变得如此的漫长。

那场属于年少的迷茫,就像小津安二郎的那部《我出生了,但是.....》一样布满灰色调:

我出生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出生,是不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无奈。

我出生了,但是我不知道会不会快乐,会不会一再丧失。

我出生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幸福,会不会遇见一个谁,去成家立业,而不会有曲折......

很久很久以后......

在那个快高考的日子我忽然变的很卖命,连身体里的每个细胞好像全部都活跃了,那段时光让我觉得生命突然变的如此的漫长,漫长到来不及去看日升日落,看不见光阴剪影岁月如梭。看不见遗忘在哪个角落的旧照片里,有我和贝贝背对着斜阳走过无尽荒草如烟的地方。

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晚上,我第一次给steven老师打了一个电话,听见他在电话里有些抑制不住的兴奋的语气,我心里清澈的像浮云飘过,一尘不染。终于明白为什么我莫名其妙的想进大学,莫名其妙的拼命。

Steven老师,原来我是那么的想让你高兴,那么的想证明自己给你看啊。

后来的后来,我认识了小沫,S还有巧儿。

那是我第一天走进大学校园以后的事。我看见巧儿一副乖乖女的模样,独自窝在床上看漫画或者小说。恬静而舒雅。

S大大咧咧的样子而小沫只是一个沉静在自己世界中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我放下包准备收拾自己床铺的时候S发话了:“一个人?”

我抬头看见她探询似不羁的表情,就觉得这个女孩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我没有理她。

很久很久很久以后,在一次聚会中S喝醉了搂着我发酒疯说:“第一次跟你讲话你不理我,这个仇我可要记一辈子的。”

后来我这座冰山渐渐的被这三个姐姐给融化了。

我们一起逛街,一起郊游,一起喝酒,一起逃课,一起去网吧通宵。就像你们各自的青春一样,随意的挥洒,那个时候,总觉的日子过的很漫长,比如可以做一个悠长悠长的梦醒后,斜阳橘色的光芒已经晕染了我的纱窗。

我已经忘了贝贝了,忘了steven老师,忘了曾经还有那么荒唐的一个梦,可以陪谁去流浪,沿着铁轨荒草连天的漫步,像漫步在梦境里,在那里青春永远都不会死去。

遇到欧文是大二那年的事,其实至今为止我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只记得他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诗歌的曾用名。

我猜他肯定喜欢过约翰欧文和他的文章才决定选用这个笔名,或者他也许就叫这个名字。遗憾的是我的生命跟他没有正式的交集,也就失去了各个方面获知的权力。我们只是有一小段路的缘分,是个让我一笑可以置之的回忆。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我走在路上看见一个背影,然后我就跟S说今天我在路上看到一个男孩子的背影很好看。

八卦的S通过她匪夷所思的交际能力还有我轻描淡写的叙述,竟然把欧文的号码给弄到手了。

那天晚上她一直激我打那个号码,说什么不打就是败类嫁不出去没骨气不像女人之类的话,我被激的实在没有办法才抖擞着按下那个绿色的拨号键。

是通的。

过了一会,我听到对方说喂,很好听的男声。

我说:“没什么,我找你有点事,你现在能到女生宿舍6栋楼下面吗?”

对方在犹豫着,S她们早就憋不住大笑不止了。

我心里忽然就有一股气,准备挂电话我说:“那算了!”

这时我听见欧文说:“好吧,那你等等。”

见到欧文的时候我震惊了,一个刹那我差点哭出来,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是不是有一种东西叫缘分,让我跟steven老师以这种方式再一次的成为意义上的朋友,名义上的平等,命运里的纠结。

然后我又用很长一段时间的失落来检讨我的异想天开。因为欧文就是另一个steven老师啊,真的好像。

欧文很礼貌很绅士的没有问我找他什么事情,只是应我的要求陪我在操场上逛了一圈又一圈,隐隐的我可以看见S她们躲在不远处的路灯下监视我们。

我们聊了很多,我很诧异我们会有如此多的话题,如此陌生又如此默契。我跟他讲steven老师然后我们一起笑,他跟我聊到他喜欢的娱乐特长。他说他喜欢写诗,曾经在校刊上轰动一时的《候鸟》便是他的作品。他还喜欢篮球,曾经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迈克尔·乔丹。

我问:“那后来为什么不去坚持呢,去做一个像他那样的篮球精英。”

他在路灯下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熠熠的双眸让我错觉那是泪光,他说:“知道吗,有的梦想不是用来实现的,而是用来憧憬的。”

我站在原地回味那句话,忽然让我想起了我的流浪猫。贝贝,你还好吗,我的梦想、我们的约定,还在吗?

我以为我和欧文会有一个冗长的友谊,可是自从那个晚上的长谈以后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因他没有主动向我要****,便是一件很明了的事情。

我翻出了N期以前的校报去找那首校园天地栏目里最醒目的《候鸟》,我看到右下方作者名为:欧文。

然后我还会经常关注他,看到他在操场上打球的身影,看到他上课时急匆匆的步伐,看着他跟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手牵着手的场景,我会在心里时常回味那句话:“有些梦想不是用来实现的,而是用来,憧憬的。”

对于我这场无疾而终的暗恋结果却惨淡收场,S抱着藐视的态度,照她的话说我就应该扑上去死缠烂打的求他接受我,理由是他是我喜欢的人。

十月我回过一趟家,看见养母忙里忙外的给我做包子包饺子,跟过节似的。我心里特幸福,真的。我坐在沙发上幸福的流泪。

那天晚上,我拉着养母的手陪她去楼下散步,她第一次跟我讲了那个女人的故事。

她说:“她来找过我。”

我说:“是吗?”

她笑笑,完全的苍老和疲惫:“孩子,你该回到你的天空里去了,以前我是那么的害怕失去你,现在......”

我也笑笑说:“别说了,妈”然后我把头靠在她的肩上,闭上眼睛。我们就这样静静的在路灯下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像是生命的全程。

十二月的时候,我收到了一条短信。

我从遥远的南方学府回到我久远的烟雾梦境般的家乡,在那个低洼的水泥堆砌的路面上有刚下过雨后的潮湿。

房间里已经挤满了人,我走进去的时候人群就开始疏散,我看见养母白如窗纸的脸,额骨凸出眼窝深陷,一双干枯的眼睛一直盯着天花板。大伯说已经给穿好寿衣了,你母亲肺癌已经到了弥留之际。她一直在等你。

大伯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好像还在做梦,我觉得这完全是个笑话,上个礼拜她还在跟我通电话来着。

我走过去,轻轻的微笑着喊道:“妈,我回来啦,我知道你就是太想我才.....才故意躺着装病。您甭装了。我会.....害怕。”

我过去握她的手才发现她的手已经开始变凉。我的心开始下沉,没入黑暗。眼前也开始模糊起来,母亲的眼睛慢慢的合上了,右手手掌展开揉皱的纸落了下来。

我说妈你别开玩笑了,我说了我会......我会哭哦。

大伯觉察到情行有些不对了马上过来拉我,而我就这样昏在他的怀里。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接受养母已经离开我了这个事实,就像常常我会怀疑贝贝还在我身边一样,而事实上贝贝的寿命根本等不到与我去流浪的那天,所以我就给了它最不切实际的梦想,只到它生命终结的那天,我都没能陪在它的身边。

养母在弥留之际右手一直紧紧的攥着一张字条,她是给我的,内容是一串陌生的号码和一个女人的名字,莫夏汌。

我明白的。

但是那是一个我永远陌生的世界和一扇永远对我紧闭的殿门。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很美丽的女人凝视着我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眼神,但是我知道她不要我了。

我知道,我还要回到学校去,在这之前我忽然想去见一见steven老师。

十年以后我再次见到了steven老师,似乎更像一种轮回记忆。

那是个夏季的傍晚,我去见我传统记忆中的steven老师,也许是他活在我记忆中的时间过于长久了。已经被我做成精美的书签,夹杂在那本叫做青春的书里,那一页装满太多的童话,美好的水晶球般放出异彩。

Steven老师还是那么的爱笑,不过眼角已经有了少许的细纹,过于宽大的西装还是承载不了他过于肥硕的身体,显的更加臃肿。

我几乎又想哭了,我的脑海里还是闪现出十年前的光景steven老师站在阳光底下等我的情景,我笨笨的要求他不要放弃我,他微笑的样子好看极了,他说:“天赐,老师会记住你的,你是个好孩子。”

那天steven请我去他家里做客,跟我聊起那么多,看着师母殷情的切着水果还有可爱的小师弟顽皮的在地上跑。

我释然的笑了,原来我注定要告别一些东西,比如流浪、比如贝贝、比如steven老师、比如欧文、比如养母、比如S她们,比如青春。

注定要学会走一段属于自己的路,注定一个人笑对每天的太阳,即使内心早已荒无人烟。

回程的路上我一直在听范玮琪的歌《可不可以不勇敢》。

当我听见她在唱:“我们可不可以不勇敢,当伤太重心太酸无力承担。”

第一次,我顾不上是在人群中,顾不上自己内心的的抗拒和挣扎,像个孩子似的大声的哭泣,车窗外正好下起了雨。

在雨中,我似乎看见一只棕灰色的流浪猫穿过花园和石阶很快的隐进树旁的草丛。

贝贝,忽然很想你。

求一篇以自己的长处为题的作文[篮球的最好]急急急啊~!

《奇葩说》第五季的改变主要在于玩法和赛制进行了升级。

1、玩法升级

与之前不同的是,《奇葩说》第五季没有了《奇葩大会》做预热和铺垫,取而代之的是以“百人call out大战”来快速推出100位选手阵容。

2、赛制升级

《奇葩说》第五季升级赛制,集结60位新生表达者组成四大战队,同老“奇葩”颜如晶、陈铭、臧鸿飞、马剑越、花希公平竞争中国最强说话战队。

扩展资料

《奇葩说》第五季在整体赛制上进行了升级,四届奇葩王分别带领一个战队进行单独指导,既能让他们熟悉用户最青睐的辩论技巧和逻辑导向,也能将个人观点在奇葩王的引导下有所升华。而新老奇葩同台竞技则彻底搅活了这池子水,观点交替中,老奇葩接受着新鲜事物的冲撞,新奇葩在一场场实战里融入《奇葩说》的步调。

除了真人秀剧情的加入,节目在邀请艺人嘉宾上也做了着重考量。在嘉宾和用户的感受上,前期嘉宾反应机制速度快,有抛梗接梗的自然过渡,越到后面越会发现,用户更喜欢三观正且同过往印象有反转的嘉宾,最好抖的包袱有料可咂摸,这样才真实、有记忆点。

百度百科--奇葩说第五季

人民网--《奇葩说》第五季如何出奇制胜,延续超级ip影响力

打了好几年篮球,没日没夜的打然后突然之间不再打了的都是些什么人?

篮球

小时候的梦想,是五彩缤纷的,四季分明的.

春天的梦想是种一棵小树苗看着它和我一起长大,我们比比高.

夏天,我想去水沟里抓鱼,回来养着陪我游乐.

不喜欢秋天的衰败,但钟爱秋天的凉爽,武汉的秋天于夏天无异,喜欢在半夜出来搬个竹床让外公给我讲着讲不完的故事.

最喜欢的是冬天,因为过年和生日一起在这个时候到来,梦想着自己是世界的宠儿所有的烟火都是我的.我做梦都想做一个全世界最大的雪人,保护我,捍卫我幼小的梦......

现在,喜欢做梦,但不再去想象了...

但我有了我始终坚持的东西,我最大的爱好____篮球

对于我来说,身高不高,弹跳一年比一年差,院队还打替补,这都不足以打消我对它的喜爱.总是说自己打球十年了十年了,今天估计是第十个年头了吧,它可以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利益与成就.但是我对它依然执着,甚至痴迷.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梦里开始出现它了,梦想着自己能够象乔丹一样打球.当时拼命的联系后仰跳投,运球,篮板,摸高...

和每个喜爱篮球的人一样梦想着扣篮,但是看来是不可能了......

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的梦想开始变得现实化了,我突然想拥有一个自己的篮球场.我会把它围起来,地上涂鸦,篮板也是,换成链条一般的篮网.当然,还有环绕立体声,放着节奏极强的音乐.

在这个我对现实非常迷茫的今天,我还是忠于我的最爱,我的篮球.我想我可以做我爱做的事.而且一定有一批和我同样热爱的人和我一起做.

然而球场只是一个开始,我不想一辈子以场租为生,我要从一个做到几个,从小区开始,公园也可以,慢慢做大.然后可以承接一些赞助商的比赛,在场地上作一些赞助商的广告以增加收入以便再投资.

关键在于形成一个风气,热爱篮球的人们聚集一起的风气,慢慢的等我有了足够的资金.各个城市的街头篮球开始成型,我希望可以建立一个民间的篮球联盟___街球联盟. 这个才是我的终极目标!

然而这里写得太简单了只是一个意向,但是我认为现在中国起码在武汉周边地区还没有这个风气,这可以作为我们创业的起点,即使只能做广告承办比赛估计也比一辈子打工要好.关键是是在做我们真正喜爱的东西.这样再大的困难也不会怕的我想的话.

这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梦么,但这个梦似乎很美好.

其实.有时候甚至梦想回到小时候,回到雪人身边,还有我那个亲爱的鱼儿,回到在竹床上听着外公的故事在扇子轻轻的拍打下慢慢睡着的我.

第四个字是流的成语

大部分都是像笔者这样的人吧。

本人属于80末,在自己读高中的时候接触篮球,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有时间就会在篮球场边投两个篮,时间长短无所谓,只要能玩一下也是好的。周六下午放假一定会约好班上几个喜欢打球的好基友一起前往县城的篮球场,有时候球场非常吃紧,我们要步行走过好远去其他球场,这一切都不能阻止我们对于篮球的热爱,由于对于这一天的到来可谓是太过于期待,哪怕是那一天老天不给面子,下着雨我们也会去球场上等着雨停下,除非雨没有停的意思,我们经常在雨中打球,有时候球落到有水的地板上根本弹不起来,这没有关系,我们依然可以打的不亦乐乎。

高中结束后,进入大学生活,对于篮球的热爱不降反增,因为我们的身体逐渐成熟,各种篮球技巧也达到了巅峰,大一时的各种院队比赛,还有各种专业之间的比赛,各种友谊赛等,让我们这些篮球爱好者仿佛找到了天堂,我开始每天早上6点多起来练球,有时候投进100个篮回去上课,有时候打完一小时回去,那段时光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珍贵了,与班级那几个铁哥们都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哪怕是毕业了那么多年,现在依然是篮球队的聚会这最频繁的,虽然我们大多数不再同一个城市。

那时候几乎每天都想着去打球,真的是每天,除非真的有事去不了,那时候的自己就想过这辈子都不可能放弃这项运动,每周最少打一次,但是毕业后你会发现,很多事情并不是由你自己决定的,尤其需要加班,需要陪自己的另一半,打球的次数越来越少,而当自己结婚以后,为了自己的家庭能过的更好,就义无反顾的往“钱”看,不是每个人都是富二代,大多数人和我一样都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且还需要顾及另一半的感受,也许你会觉得对方不赞成你去打球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但是更多的时候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孩子需要照顾,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带着小孩子去球场,自己只能看别人打球,没有机会尽情的上场玩耍,说的就是我们这种年过30的人,上有老下有小,担心哪天父母会生病,担心自己赚的钱不够多,打球也只不过是一种 娱乐 罢了。

一般这种突然不坚持的,大多数随波逐流而已,事业一般不会有起色,,因为不懂掌控和坚持。

关于篮球,我34岁末尾。。

打球18年,目前爆发力,弹跳,力量都在。因为节制,喝酒啤酒不超过2瓶。不抽烟。。基本每天打球2-3小时。。。家庭也照顾。。

健康 和身体是需要系统化去维护的。

我从来不吃糖,不喝饮料。。

只喝水,黑咖啡,平日没事俯卧撑。徒步,自行车。。。

目前球友都是20岁左右,我34了,。。每天。赢多输少。。。。依旧是最有竞争力的那一波。。。

前几天参加全场比赛有一场还拿了两队得分王,26分。哈哈,

!!!各位努力

我就是这样的人,那就分享下我个人的心路历程。

接触篮球是从初二开始,而到了高中, 体育 老师几乎一直生病, 体育 课都被其他科目老师和自习课占据。但微弱的篮球时间变成了高中时代最快乐的时光,有半夜爬墙头偷偷去打球的经历,在没有灯光的情况下都能玩上几个小时。

到了大学,有了充足的篮球时间,在同届篮球赛中我们获得了亚军,而冠军就是和我们同组出线的手下败将。决赛那天正是国庆节前夕,输得并不难堪,但却很窝火,因为我们有两个主力队友以回家为由缺席了决赛,我背着4次犯规打满了全场,第一次感觉到篮球可能真的没那么重要,至少对他们没那么重要。

后来进了企业,公司内部部门篮球赛,此时仍是血气方刚,强硬的姿态,小组第一出线,但自始至终都没有同部门同事来现场加油,篮球仅仅成了参赛者的 游戏 。在工作了五六年后的一场篮球 游戏 中,一次稀松平常的对抗,我受伤了,一次普通的摔倒,膝盖瞬间就肿了起来,修养了半年没能打球,此刻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体已大不如从前。

后来一次去大学校园打球,和几个00后大学生打比赛,我去,无论是速度、好胜心都几乎不存在了,很惊艳00后孩子们的运动活力和各种花里胡哨的运球技巧,虽然赢了,但并不开心,自己真的老了。

篮球是要和兄弟们一起玩才开心,曾经是有兄弟没时间玩,所以热爱;如今有时间没兄弟,所以也就不玩了。没了那股子劲,也就不再篮球了。

本人90后,即将三十,目前已经是十几年的球龄了。从高一开始打篮球的。篮球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欢乐,从高中到大学似乎都离不开篮球,从打球时候的168cm,,再到181 ,三年时光长了13 。从最开始的一号位打到三号位,不得不说,打篮球真的长个子。尤其大学时候,每周要打好几天篮球,似乎累就不是年轻人的事情。渐渐的大学毕业了,开始工作了,工作的前面几年,依然是篮球热度不减,一有空肯定是要打篮球的。参加公司比赛,周末和 社会 上的球友一起打球。这两年,随着年龄和体重的增长 渐渐的开始脱离篮球了。工作的日益繁忙,家庭的琐事,篮球越来越远了。尤其这两年,似乎很少碰篮球了,再也没有那么灵活了,空有一个篮球心。

我就是吧。学生时代就不提了,光篮球打坏了也有两位数了。刚上班的时候,也经常打,说天天夸张了,但一星期不少于五次,一次两个小时左右,那个时候真是感觉,今天有时间但没去打球的话,就浑身憋的慌。结果突然有一天,同事说咋还天天篮球鞋呢,我这心里有点小纳闷,这一双篮球鞋估计能买你那三四双皮鞋了吧,咋还掉价了?但是有这么一问,就开始注意了,然后慢慢的就把篮球鞋踹包里,下班打球时再穿。又有那么一天,推酒场去打球的时候,关系不错了伙计说了一句,又打不成职业咋还天天这么敬业呢,一回都耽误不了?然后慢慢的,酒场和打球就尽量错开不冲突,再慢慢的就推了球场去酒场了。还有那么一天,女朋友说,有时间打球都没时间陪我?再有那么一天,媳妇儿说打啥球啊看闺女吧,我说减肥呢,减肥少吃点就行 然后现在鞋还在包里装着,包也在后备箱里放着,不过灰挺厚的。

我是因为半月板和韧带损伤,没伤之前5点下班,5点30抱着球去球场,最少要打到晚上9点钟。有的时候打到11点多。现在已经两年没有打过球了……膝关节有所好转,但是剧烈运动还不允许,我真的还想打篮球。

打了好几年篮球,没日没夜的打然后突然之间不再打了的都是些什么人?

我的亲身经历: 环境影响,找到新乐趣的人!

小学五六年级开始打篮球,那时候学校旁边就有篮球场,在初中那几年的时光里有很多 娱乐 ,但篮球肯定是花时间最多的。家长只要找不到我们,就会直接去篮球场找,或是托人去篮球场找。”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就是那样的写照。

90年代中期和末期的公牛队三剑客乔丹皮蓬罗德曼,犹他爵士队斯托克顿和卡尔马龙,是我们看得最多的比赛,虽然我身高在同龄人中都算矮的,但灵活性和臂力,准度都不错,还落得一个罗德曼的美名。

但到了高中之后,打篮球的时间越来越少,直到第二年将几乎所有的汗水都给了足球。少年时期还是挺容易受影响的,想想当时主要以下因素:

1)上了高中,山外有山,身边真的有篮球天赋极高的同龄人,身高1米74可以扣篮的,这 差距特别大 ,看着自己的身高就不想打了;

2)身边环境变化,搬去的地方离篮球场远,再也不像原来一样方便了,原来一起打篮球的同学也都有了别的兴趣爱好;

3) 接触了足球 ,98年世界杯被震撼到了, 游戏 机里的足球 游戏 也玩得疯狂,看到足球世界里个子不高身体不强壮也能成英雄的球星被激励到了,而且身边同学开始越来越多都接触足球,开始一起凑钱买球,统一买球衣,风雨无阻去踢球,买足球报纸和杂志,由此爱上了足球;

篮球,曾经爱过就无怨无悔;

此后就一心一意专注足球,留下太多感动!

无论篮球和足球,这就是 体育 的力量!

都是因为环境而不得不放弃篮球的人。

而我就是就是突然不打篮球的那一位球友,因为家庭的关系,我必须要放弃我喜爱的篮球,虽然很不舍得,但是家庭总是要放在第一吧

我从国小开始打篮球,从一开始的篮球小白到球场上不可或缺的一位球友,都离不开辛勤的训练以及日复一日的练习。

球场上进球的瞬间都让我如此的难以忘怀,每天不断的练习,不停的学习新动作, 都让我觉得非常值得,因为喜欢!

犹记得当时在球场上与队友一起打拼一起训练的场景,挥汗如雨的锻炼自己的球技,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伤病,都没有办法阻止我对篮球的喜爱。

而我为何会不再打篮球呢?

因为一次的受伤,让我去认真的考虑打不打篮球这一件事,因为脚踝受伤的原因,导致我必须休息一个多月,更艰难的是,我必须杵着拐杖才能够行走。

不但影响了我的工作,也间接的影响了我的家庭,没办法上班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会影响到家庭的经济状况。

所以我不得不去思考,是不是应该要放弃篮球了!

在我仔细衡量以及心里交战了一段时间,我还是忍痛放弃我打了快20年的球,虽然很难过,虽然很难受,但是家庭还是比打球重要吧!

我决定放弃跟着我大半辈子的篮球!

喜欢篮球是一辈子的,虽然我没有办法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没办法在球场上与队友一同打球,但是我仍然进球场当啦啦队,当队友们的后勤补给,虽然无奈,但我甘之如饴。

我会继续用我的方式去喜欢篮球,支持篮球!你们呢?

本人79的,身高180,体重80公斤,初中的时候接触篮球,因为乔丹,因为篮球漫画飞人彻底爱上了篮球!这些年了依旧对篮球钟爱有佳,即使浑身是老伤为闲不住在空余时间去打打!

初中毕业时打球训练时弄伤了腰,叉着腿走了一个月的路,高中篮球教练找我,死活不再训练。但是放不下篮球,人家逃课是去上网,我逃课是球瘾犯了,蹭人家的 体育 课… (不值得提倡) 宿舍找不着我,在球场一定能找到我!后来大学时候帮系里打比赛,又伤了腿……现在下雨阴天腿跟腰都非常难受,不是疼,那种不适感让人如鲠在喉。

毕业那几年,忙着工作结婚生子,篮球打过那么一两次,从以前飞天遁地,到 养生 三分,是真的不敢拼了。前几天妻子还问我,打篮球后悔了没,弄的一身伤,笑了笑没说话。篮球承载了我全部的青春,虽然不完美,但是值得回味。

疯狂打球的人突然不打了为什么,海逛子认为无非有以下几种原因:

为了生活放弃了。 除了职业篮球运动员打球以下,其他人都是一种爱好,喜欢上了篮球任何事情也阻挡不了,但是为了生活终将要放弃自己最爱的 体育 运动-篮球!

为了工作放弃了。 大学的篮球生涯应该是最疯狂的,除了学业,对于大学生来说篮球成为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没日没夜的组队篮球。但是在毕业的那一瞬间不得不面对现实,找工作第一要务,也只能先放下心爱的篮球。

为了养家放弃了。 找工作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那结婚生子养家糊口也是头等大事,到了该成家立业的时候暂时一段时间与篮球无缘,如果老婆不反对以后接着玩,哈哈!

当然突然不打球的原因还有很多,伤病也是放弃篮球的一部分,NBA也好,CBA也罢,多少球员因为伤病不得不退出篮坛,广东陈江华被誉为国内最好的后卫因膝盖再也无法承受篮球这项运动,李晓旭也因为膝盖可能要退出职业生涯,易建联脚跟断裂在美国养病即使回归差不多也该让出中国一哥的宝座…………

总的来说,篮球是一种职业也是一种爱好,无论哪种喜欢就好,曾经疯狂过,曾经努力过,曾经痛苦过,但生活终要回到原点,无悔篮球青春!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大家也分享一下自己的篮球故事?

高中真的没日没夜地打,上了大学反而不打了,把我们高中班主任气的够呛,最主要还是身边的篮球气氛吧,高中那时候刚好是火箭和小牛、爵士那几年,每个教室,食堂都在放火箭的比赛,多少有点带入 情感 ,每个月还要买一两本篮球杂志,现在想想不可思议。另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大学以前的业余生活比较乏味,没有手机和网络,只有打球,现在虽然消息渠道多了,反而眼花缭乱了,也不珍惜了。

第四个字是流的成语 :

涕泗横流、

从善如流、

对答如流、

三教九流、

开源节流、

细水长流、

倒背如流、

头破血流、

放任自流、

屁滚尿流、

随波逐流、

付之东流、

蜂出泉流、

截断众流、

一代风流、

饮犊上流、

人欲横流、

王谢风流、

分风劈流、

处决如流、

文采风流、

鳞集仰流、

东播西流、

河出伏流、

弘奖风流、

甘处下流、

酝藉风流、

恶居下流、

归之若流、

谏争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