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拳击规则与职业联赛-奥运会拳击 职业拳击
1.拳击比赛有哪些规则?
拳击比赛有哪些规则?
拳击比赛规则
比赛
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只进行男子拳击赛。拳击比赛由两位选手在方形拳击台上进行。在业余拳击比赛中,比赛的目标是通过击打对手获得点数或造成对手无法继续比赛。
拳击手必须佩戴拳击手套,只允许用握紧的拳头击打对方腰际以上侧面、正面部位。在悉尼奥运会中,每一场拳击比赛包括四个回合,每回合二分钟,每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以前的奥林匹克拳击赛每一场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但医学报告表明新赛制能减少拳击手在比赛中所受的身体伤害。
比赛时间
根据国际业余拳联的规则规定,自19年起,业余拳击比赛实行5回合制,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职业拳击比赛一般用4~12回合制,这要根据比赛双方经纪人的协商而定;最多时比赛达到15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得分
铃声响起,拳击比赛的一个回合就开始。拳击手相互逼近,企图有效击打对方得分。用握紧的手套拳峰部位对对方身体合理部位一次清晰有力的击中,得一分。有效击中部位包括对方头的正面和侧面,腰际以上上体的正面和侧面。对臂部的击中无效。对有效击中部分的击中如果裁定不构成打击力量,则不得分。
由5人评判小组来决定击中是否得分,电子记分系统将确保只有在五名评判员中的至少三名裁定得分时才记分。每一个评判员面前有两个按钮,一个按钮代表一个选手。当评判员认为选手对对手有一次有效击中时可按一下相应当按钮。只有至少三名评判员在相互相差不到一秒的时间之内按下同一按钮,记分系统才记分。
拳击手一次有效击中可得一分,点数通过电子系统计算。当两位拳击选手在近距离搏斗中快速连续相互击打对方时,每一方都无法实施有足够打击力量的击打。这时候,评判员可等到近战结束,给占优势的一方得一分。
在拳击比赛结束时,合计每个评判员所给的点数,获得多数评判员评定的点数较多者被宣布为优胜者。如果两位选手的最后所获点数相同,评判员将通过评定哪位选手在比赛场面上占优或体育作风较佳来决定优胜者的归属。如果评判员在衡量这些因素后评定依然持平,这是他们可以转而考虑选手的防守技能来作出最后评定。
(击)倒地和(击)倒地不起
在一场拳击比赛中,拳击手在被击中后脚以上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台面可判为倒地。在被击中后身体部分跌出围绳以外或体力不支依靠或悬挂在围绳上,或者在受到重击后,虽然可以站立但被台上裁判员认为无法继续比赛时,选手都应被判为倒地。当拳击手被击倒后,场上裁判开始从1到10数秒数。现在已用电子数秒设备,每数一次设备会发出一声嘟声,但是台上裁判经常自己来数秒。台上裁判在数秒时要求保持一只手在倒地选手的面前,用手势表明数秒的数字。在数到10秒后,如果倒地选手依不能起立,可判对方击倒对手获胜。
即使倒地选手立刻站立起来,也不能继续比赛,他必须先接受台上裁判员的8次数秒。在数秒到8后,在认为比赛可以继续时,台上裁判员会命令“开始”继续比赛。如果被击倒选手在站立起来后再在无击打情况下再次倒地,台上裁判员开始一次8次数秒。
倒地并正在被数秒的选手只有在决赛的最后一个回合结束铃声响时才可以被终止数秒,避免被判失败。在其他回合和比赛中,台上裁判员在铃声响后继续数秒。
如果双方同时被击倒地,台上裁判员同时数秒,只要一方保持倒地,继续数秒到10。如果双方在数秒到10时都不能站起,这时比赛结束,倒地时间以前为止获得点数最多者胜出。
认输
在其他情况下,包括因为选手不能承受重击,或者选手不符合比赛资格以及选手退出,台上裁判员可结束比赛,宣布对方为优胜者。这些情况多半是由拳击对抗时的伤害引起。除了台上裁判员外,在场边的助手可以决定选手是否能承受重击而向场内抛毛巾表示弃权。
犯规
拳击手犯规时,他将面临告诫、警告或最严厉的处罚,取消比赛资格。对同一种犯规定两次告诫等于一次警告。三次警告,无论是否针对同一种犯规,就会导致取消选手的比赛资格。常见到犯规包括:击打对方腰线以下部位,抱住对方,用手臂和肘部挤压对方的脸部,把对方的头往围绳外压,张开手掌击打,用掌背击打,击打对方的头颈后部以及躯体的背部。其他的犯规有消极防守,在场上裁判员命令“分开”时不后退一步,语言冲撞台上裁判员以及在台上裁判员命令“分开”后马上击打对方。